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15日在回复网友于人民网-领导留言板反映:“南强街非机动车保管站乱收费”一事时表示,已依据相关规定对工作人员罚款人民币500元。
网友反映
(资料图)
该网友表示,其20:00进入该保管站,20:41离开,一位名叫李某明的人,持私人微信收款码向收取4元钱。当该网友向其询问多出1元的原因时,李某明表示早就这么执行了,但却没有拿出官方涨价的声明。
官方回复
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回复表示,经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对接城管执法中队核查,南强街非机动车保管站设置统一的存车标识牌、存车收费价格公示牌、经营管理单位的标志及其监督电话,便于市民监督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,同时指示牌上标明值守时间和收费标准:08:00—19:00收费2元,19:00—22:00收费3元。对于上述反映的情况,该保管站工作人员确实违反了规定。执法中队对保管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。
地方领导留言板截图
下一步,执法中队将持续做好电动车保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,加强管理,要求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市民解释收费标准,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,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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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
来源:人民网-领导留言板
编辑:丛 林
审核:李贵芳
终审:宋建波